教務處(薈萃學院)是學校的行政職能部門,主要負責全校本科(含來華留學本科生)教學工作的組織實施與全過程管理工作,并對掛靠機構招生辦公室、繼續教育管理辦公室進行業務指導。具體工作職責如下:
一、本科招生
1.負責制訂與編制本科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簡章;
2.負責編制本科生招生計劃;
3.負責招生宣傳策劃與組織實施及優秀生源拓展;
4.負責錄取組織與管理。
二、教學規劃與建設
1.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本科教育教學發展規劃;
2.負責培養方案、教學大綱的制定與管理;
3.負責專業的規劃、設置與建設;
4.負責課程與教材規劃與建設。
三、教學運行
1.負責日常教學運行與調度;
2.負責教學工作檢查與通報;
3.負責考試組織與管理;
4.負責基層教學組織建設管理;
5.負責學生學籍、學歷與學位管理;
6.負責優秀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選拔工作;
7.負責學生交流項目執行與管理。
四、教學研究與改革
1.負責學校教學研究與改革;
2.負責教學研究與改革項目規劃、立項與管理;
3.負責教學類成果和獎勵的組織與管理;
4.負責課程教學方法與模式改革的研究與推進;
5.策劃與組織教學工作會、教改研討會等。
五、實踐教學
1.負責實踐教學體系研究與設計;
2.負責實習實訓基地與平臺建設;
3.負責實驗教學示范中心(含虛擬仿真中心)的建設與管理;
4.負責實驗、實習、畢業設計等實踐教學改革。
六、創新創業教育
1.負責學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設計與建設;
2.負責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統籌與協調;
3.負責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和學科競賽的組織與管理;
4.負責“三進”提升計劃組織與管理;
5.負責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對外交流與聯系。
七、薈萃學院
1.負責優秀本科生培養模式研究與規劃;
2.負責理科實驗班、人文素養班培養方案制定、教學組織管理;
3.牽頭負責本研一體化培養模式的頂層設計與工作推進;
4.負責其他學校推進的特殊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;
5.負責拔尖計劃、現代產業學院、軟件學院等人才培養平臺的規劃與統籌協調。
八、繼續教育
1.負責學校繼續教育的統籌協調和規范管理,制定學校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,建立風險防控機制;
2.對繼續教育項目進行立項審批;
3.對繼續教育的合同進行歸口管理;
4.對繼續教育的招生計劃、招生簡章、廣告宣傳等進行管理與審核;
5.對繼續教育辦學進行過程指導、質量監督和績效管理;
6.負責結業審批、各類證書的制作與頒發;
7.加強繼續教育品牌建設,推動校企、校地共建繼續教育基地。
九、其他工作
1.負責全校語言文字工作;
2.負責校歷編制工作;
3.學校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